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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桃儀盃學生儀隊錦標賽比賽簡章

一、主旨

藉由互相競爭、觀摩提昇桃竹苗地區學生儀隊整體素質。

二、主辦單位

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

三、比賽日期

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四、比賽地點

國立內壢高中體育館 ( 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20號 )

變更為【國立武陵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9號 )

五、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一日 24:00 止

六、報名辦法

  1. 一律採電子報名:

七、參賽人員資格

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及連江縣公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以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依舉辦日期加入應屆畢業生)

八、比賽規則

  1. 表演參加人數每隊最低六人,最高二十六人。
  2. 表演內容為形式不限之儀隊表演。請勿出現違反傳統學生儀隊文化之表演內容(如:槍過跨下等…)。
  3. 表演服裝不限,表演長度五至八分鐘。
  4. 表演區域深 9 公尺,寬 14.4 公尺,詳見附件平面圖。
  5. 表演時若非不可抗力或主辦單位之因素而中斷表演,不可請求重新表演。
  6. 表演時間以第一位參賽人員踏入比賽區域起算,最後一位退出比賽區域時終止。
  7. 表演不得請求須由本會工作人員配合之效果,如燈光等…。
  8. 為避免表演流程受到影響,進退場等表演以外之行為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規定。
  9. 本賽事評審將由本協會邀請三位符合本會評審遴選辦法之評審負責評分,並由三位評審中推派一位評審長做賽後說明。
  10. 本賽事評審評分標準以整齊度、槍法、力道、儀態及整體呈現五大要素評分。詳情請見附件比賽評審辦法。

九、獎勵辦法

  1. 依照總分順序頒發冠軍、亞軍、季軍。
  2. 總獎項頒發至全參賽隊伍之二分之一,且無條件捨去小數。
  3. 獲得冠軍隊伍將可獲頒獎座一座。
  4. 獲得亞軍隊伍將可獲頒獎座一座。
  5. 獲得季軍隊伍將可獲頒獎座一座。
  6. 季軍以下可獲獎之隊伍,將於賽後頒發優選獎狀一份。
  7. 所有參賽人員皆可獲頒獎狀一份。

十、注意事項

  1. 本協會將於民國一零四年四月十九日舉行領隊會議暨賽程順序公開抽籤。
    1. 舉辦地點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家商。(桃園市中壢區德育路36號)
    2. 抽籤歷時約5~10分鐘,抽籤一律由協會工作人員代抽。
    3. 抽籤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
    4. 各校需於填寫報名表時回覆是否參與公開抽籤。
    5. 參與領隊會議之隊伍數未達總隊伍數二分之一,則取消領隊會議。
      • 若因隊伍數不足,未舉辦領隊會議,則本會將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領隊會議之注意文件。
      • 若未舉辦領隊會議,公開抽籤之程序將以錄影方式紀錄,上傳網路以供查詢。
  2. 參賽隊伍表演內容須搭配音樂者應自行準備音樂(以通用檔案格式為主如:.mp3、.wav 或.wma),以電子郵件方式註明隊伍名稱以及曲目順序於民國一零四年七月十二日前寄至本會電子信箱。
    若無法於表定時間寄送音樂光碟,請事先通知。
    如因參賽隊伍因素導致比賽當日音樂有問題,不得請求異議。
    本會電子信箱:thgda@thgda.org.tw
  3. 比賽當日音控台僅供測試音樂是否撥放正常,不可調動任何設定造成他隊之不便。
  4. 參賽隊伍應於報名表確實載明代表學校及領隊。
  5. 表演前檢錄時需檢查選手學生證。若經檢查有冒名參賽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6. 參賽人員不得為參賽學校之校外人士,若查證屬實取消全隊參賽資格及名次,並懲處相關學校禁賽兩年且發函通知所屬學校。
  7. 各隊於比賽當日除參賽人員外,需加帶兩名隨隊之工作人員負責當日隨身物品之保管以及音控等事務,人員名冊須確實依規定格式填寫,名冊以外人員不予提早入場。
  8. 各隊應於比賽當日各隊表定之行程表至比賽會場報到進行預演,大會提供更衣室。賽程長度將依參賽隊伍數而定,詳細賽程將於五月三日前發送給各隊領隊。
  9. 確認報名且報名收件日期結束後因故取消參賽之隊伍,無論取消參賽之原因,次屆桃儀盃將不接受該隊報名。

十一、賽務問題與查詢

  • 桃儀盃公關(桃園地區):李欣諭
  • 行動電話:0963-059766
  • 電子信箱:pr@thgda.org.tw
  • 桃儀盃公關(竹苗地區):江欣晏
  • 行動電話:0928-580973
  • 電子信箱:pr@thgda.org.tw
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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